第九百九十九章 欲加之罪-《藏国》


    第(2/3)页

    水火瓮就是来俊臣发明的请君入瓮,先把人捆绑起来,头朝下塞进一个装满水的大瓮中,然后用火烤,水开了,人也熟了。

    这不是用来审犯人,而是用来恐吓犯案官员,看完全过程,再用绳子一捆,塞进水瓮中,没有官员不招的。

    裴升答应一声匆匆去了.

    周受良做梦也想不到,自己不肯效忠梁崇义,逃回朝廷,竟然会遭到如此残酷的刑罚,当他看见一个犯人被活活煮熟后,他当即吓瘫了,把自己所知道关于李岘的一切都老老实实招供了。

    敬羽一共整理出李岘的三大罪状,第一,未经朝廷允许擅自铸钱,其实这是所有节度使都干的事情,就看朝廷追不追究,一旦追究就是大罪。

    第二,未经吏部同意私下任命官员,这是吏权,李邺和朝廷谈判争得面红耳赤的,就是巴蜀的吏权,连李邺都不敢私下做的事情,李岘居然做了,这也是大罪。

    第三,未经天子同意,擅自减免税赋,这虽然是李岘爱民的表现,但减免税赋的权力在天子手中,实际上就是李邺和朝廷谈判的重点之一,定税权,这当然也是大罪。

    其他收受一点银子,收受几件书画,这些都是小问题,不重要,敬羽整理出来的三件罪名涉及到拥兵自立,属于造反大罪。

    更重要是很详实,什么时候做了什么事情,时间、地点、事件经过都很详细,赖不掉。

    当天,敬羽便将弹劾书递交给了天子李亨。

    李亨当即下旨,停止李岘的一切职务,由右相裴遵庆按照弹劾书质问李岘。

    质问是审问高官的一个流程,一般由上司针对弹劾书的内容进行质问,如果承认了弹劾书的内容,那就直接罢官免职,如果咬定不承认,那就会组成三堂会审,进行详细核实。

    房间里,裴遵庆走进来,坐在李岘对面,他看了李岘片刻道:“我奉天子旨意来质问李相国几件事,完全是公事公办,请李相国不要在意!”

    李岘情绪有些低沉,他摇摇头,“我已经无所谓了,请问吧!”

    “李相国认识周受良吗?”

    李岘一怔,点点头道:“他以前是我的幕僚,我推荐他为邓州长史。”

    裴遵庆将周受良的口供抄件和御史弹劾书一起递给他,“他落到敬羽手中,交代了很多,你自己看吧!”

    李岘顿时大怒,“朝廷要御史台审核官员的身份,不是要把他们置于死地。”

    “你先看,看完就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李岘仔细看口供,越看越心惊,竟然连自己收受价值二十两银子礼物的事情都说出来了,这得遭受多么残酷的刑法才会意志完全崩溃。

    李岘这时已经明白了,从荆襄逃回来的官员不少,但遭受酷刑的官员只有周受良一人,因为他曾是自己的幕僚,敬羽就是在针对自己。
    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