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2章 腌蛋-《医食无忧[穿越]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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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提起吃,少年就两眼发光,季鸿难能忍不住去摸摸他的头,提议道:“不若做腌蛋罢,也好些年没有吃了。”

    这些鸭蛋俱是大粒浑圆,淡青壳,掂起来重而厚实,不似其他那些白壳蛋,手感既轻又空,一瞧就不好吃的模样。鸭蛋最美味莫过于腌蛋,而蛋之中又莫过于青皮蛋口味最佳,虽然鸡蛋、鸽蛋之类也可以做腌蛋的,但口感上来说俱不如青皮鸭蛋来得滋味无穷。

    既然季鸿想吃腌蛋,余锦年自然满足,当即便叫清欢去酒肆要坛子清辣酒。

    腌蛋法有多种,一说泥裹,一说粉团,还有纯用盐水泡的,不过余锦年最常用的便是酒蘸法,既简单且干净,吃时蛋黄流心,还有隐约的酒香,最重要的是滚上酒不仅能腌去鸭蛋本身的腥味,还更容易使蛋黄发红出油。

    余锦年这边将五香粉炒好,混上盐末又翻一锅,清欢也拎着酒回来了。

    他这只小酒鬼自然不能放过偷酒喝的好机会,启了坛便先尝了一口,清辣酒不比那些子用竹菊花果之类精心酿制的好酒,纯有又清又辣的酒味,属酒肆里便宜大碗的那类酒,虽说味道上单调了一些,但却很是过瘾,饮下一口,浑身都热和起来了,只觉得有无穷的力气可以挥霍。

    季鸿听清欢说腌蛋制法简单,他一个外行人也可以帮忙做,便去洗净手换了轻便的衣裳回来,一进厨门,便瞧到少年在美滋滋地偷喝腌蛋用的辣酒。

    走进厨房,少年便迎上来,端着一盏酒仰头笑道:“奖你的。”

    季鸿也不由被他笑容感染,揽住他后腰,少年总说他身体如纸片儿似的一吹便倒,明明自己也不如何强健,这把腰也不堪一握,摸着这柔韧细瘦的腰,他语气也温和下来:“嗯,为何奖我?”

    余锦年一本正经道:“奖你这次走了这么远的路,还爬了山,却没有喘得走不动路。”

    季鸿听他这么一说,才似有所察觉,回想一番好像确实如此。以前他鲜少出府,但只要出府便一定会坐轿,哪怕仅仅是数十步的路程,也是左右护拥,下了轿也有小厮前后接引,唯恐他有任何不适,身体最弱的那几年,甚至还会随轿备着一张团椅。后来行至此处,被少年当做伙计左右指使,洒扫传菜跑腿,以往都是下人做的事,现在他全部亲自做了个遍……没想到身体反而有了些起色。

    他早已对自己的身体不抱有什么转好的希望,但因如今身边有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少年,也难免在夜深时分生出些感慨——他既想着自己早日魂归极乐,也使少年在懵懵懂懂涉情未深时,能够及早抽身而退,日后与至交好友提起时,便以一句“故人”了结;可一想到少年真的将他忘得干干净净,便又觉得胸中抽痛,恨不能将身旁少年一口吞下去,以求长长久久,无论奈何桥还是忘川水,都与他在一起。

    可想来想去,辗转难眠,又觉得——还是活着好,活着才能看见少年的笑容。

    故而季鸿虽于健康上基本保持着随缘的态度,但其实还是想要好起来的,所以听到少年这样说,顿时觉得自己有望好转,内心也不禁微微高兴,遂低头就着余锦年的手饮完了那盏清酒,还顺着盅沿亲了下少年的手指。

    余锦年指头被他亲的发痒,咯咯笑了两声,趁着酒味在他下巴上轻轻贴了一下,道是礼尚往来。

    季鸿实在是爱死他这个礼尚往来了,面上却难以显露出来,只微微的跟着笑。

    两人各有所想的面对面坐在厨房间,将酒倒在一个盆子里,又将另一个洗净擦干水分的空缸立在身旁,便开始动手腌蛋。

    酒蘸法腌蛋是将青壳鸭蛋先在酒里滚一圈,再在五香盐粉里滚一圈,就可以放进陶缸里了。前世自家吃时,因为有冰箱且养父口味偏淡的缘故,一般只是这样滚两圈再放袋子里扎牢即可,吃时鸭蛋的咸味刚好口感适中。但眼下这样做却不太保险,还是得做得稍咸一些,才能存放更久。

    所以他们将滚过两圈的鸭蛋放进陶缸里后,余锦年又化开了一盆饱和盐水——即是将盐倒入熬化,待盐水饱满而锅底又残留有薄薄一层盐时,所得的浓盐水。将五香粉撒进去,再把盐水并坛中剩下的酒都倒进陶缸里,就可以用木板封缸,拿大石头压住,然后耐心等待。

    制完腌蛋,天色稍晚,余锦年也懒得纠结今晚吃什么,便随手炒了个口味偏咸微辣的菜,又在做杂酱面的卤肉上切了一盘细肉丝。

    然后将昨日剩下的五六个冷馒头拿来,用小刀在馒头尾巴处挖个洞,掏去一块瓤,用长筷子夹着在灶膛口用火烤,烤得馒头皮微微焦黄而裂开几条细缝,厨房内也飘出了烤馒头的焦香味。

    他小时候在养父家乡吃过一次邻居阿爷烤的馒头,从此便喜欢上了,回到城市后便明击暗示地让养父也做过一次,但是那时家中只有天然气炉,虽说也能烤,但味道上来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,不如灶膛里烤出来的香,至于烧烤店里的则更是又差了一层,也不知究竟是错在了哪儿。

    一想起烤馒头的味道,余锦年肚里便咕咕唱起歌来,他耐着性子将五六个空心馒头都烤好了,便一一用小瓷盘反着放好,空肚朝上,再将之前炒好的菜塞到馒头肚子里,最后缀上一小撮肉丝。

    这叫“馒头盅”,有菜又有饭,岂不美哉?

    至于剩下的馒头瓤,则被他切巴切巴,沾上一层面粉,烧成了一锅烩馒头汤。这也算是家常菜的一种了,就是拿葱姜蒜炝锅后,泼一个鸡蛋下去搅碎,再下白菜丝烹熟,根据口味入盐、酱油,差不多时再把切好的小馒头块扔进去,阖盖一焖,就可以吃啦!

    可不要看它如此粗陋,好像没什么值钱食材,实则也是鲜香无比的,仅余锦年自己便能喝上两大碗。

    因今日是寒衣节,所以未及天黑,食客都速速散去了,因着天黑尽时,便是鬼魂行走的时辰,但凡觉得自己阳气虚弱的都早躲回家里去,以防冲撞了孤魂野鬼。

    一家人暖暖洋洋吃饭,穗穗因馒头盅新奇好玩,还多吃了半个,直撑得直不起腰来,被众人笑话了一晚上。用过晚饭,几人各自收拾去,清欢带着穗穗回房,道是要教她女红,这么小年纪也不知道能学出什么稀奇功夫来。

    余锦年则自后院拎出一个小篮子,兴冲冲去找季鸿。

    彼时季鸿正因被少年喂多了,而在房中踱步,忽地房门打开来,他尚未回过头去,便觉背上一沉,有轻微寒气传来。

    少年两手从背后揽住他的脖子,半挂在他背上,还优哉游哉地踮着一只脚,片刻从背后歪出半个脑袋,高兴道:“阿鸿,我们也去送寒衣呀!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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